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
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
城市園林綠化工程二級 |
擬選報名人員資質等級 |
貳級 |
企業業績、信譽 |
(1)具備建設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2)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3)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4)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5)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6)資格后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7)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擬派項目經理須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證(B)類;專職安全員(C)類證。 |
項目經理(總監)/建造師業績、信譽 |
(1)項目經理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園林綠化工程貳級及以上資質。(2)按“連建管【2006】636號文”規定:投標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項目經理進行投標。一個項目經理及其項目經理部主要管理人員原則上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必須在上一工程項目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竣工階段,已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監理單位同意后報縣招標辦備案后方可承擔。 |
其他條件 |
(1)本工程執行“連建監【2005】397號文”及“市建設局55號會議紀要”,各投標單位在資格審查時應出具投標單位所在地地縣市級檢察機關出具的近兩年來有無行賄行為記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市場不良行為方面的證明。A:若投標企業屬于本省資質管理的,其有無行賄行為記錄和不良行為或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招標人負責查詢;B:若投標企業非本省資質管理的,其有無行賄行為記錄和不良行為或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投標人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地縣市級檢察機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查詢并出具證明。(2)投標人必須執行連建綜[2006]542號文,蘇建工(2006)164號文規范勞動用工,實行《勞動計酬手冊制度》,中標單位須提供市、縣清欠辦出具的實行《勞動計酬手冊制度》證明。(3)中標企業須提供施工企業(包括省市進入本市的企業)在造價部門申請的《連云港市建筑工程發承包手冊》,由工程所在地招投標管理機構填寫相關信息并簽字蓋章。(4)按“蘇建招【2009】140號文”規定:經資格預審確定的潛在投標人不獲取招標文件或者獲取招標文件后放棄投標的,除不可抗力情況外,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應當在網上予以公告3個月。在公告期間,其他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標人可以據此不接受其投標。(5)每個投標人可同時中以上所有標段,但所擬派的一個項目經理部只能中一個標段。(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①本工程執行蘇清辦[2007]13號文、蘇清辦[2008]13號文和蘇清辦[2009]21號文②各投標單位經辦人必須憑企業介紹信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營業執照、擬派項目經理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前來報名購買招標文件(經辦人必須為項目經理本人)③招投標活動每個環節,該經辦人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經辦人不經招標人同意不得變動。④投標企業應承諾貫穿工程整個招投標活動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實有效的,一但發現有虛假行為,招標人立即中止該投標人的投標活動,并上報相關主管部門追究責任⑤遞交資格后審文件時必須攜帶以下原件: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擬選派建造師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⑥本工程采用綜合評分評估法(詳見公示欄公告) |